软件正版化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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吉安市卫生学校软件配置管理规定

信息来源: 发布日期:2023-12-20

为进一步加强软件配置管理工作,明确软件配置原则,规范软件配置流程,制定本规定。

一、配置原则

1.软件配置遵循安全性、适用性、经济性和正版化的原则,不得配置非正版软件。

2.单位使用的商业软件、OEM软件、免费软件均需纳入配置管理,不得配置与工作无关的各类软件。

3.优先采用场地授权(许可)方式配置软件。

二、配置流程

1.软件使用部门根据本部门各岗位工作需要,编制岗位软件需求清单,填写《软件使用需求申请表》。

2.党委行政办公室安排工作人员统计、汇总软件使用部门报送的《软件使用需求申请表》,对软件使用部门需要的相关软件进行统一测试和试用,综合考虑软件的价格、兼容性、安全性和售后服务等因素,确定软件选型,明确软件名称和版本。涉及使用免费软件的,更新《可使用免费软件清单》。

3.党委行政办公室安排工作人员依据单位软件使用管理台账,梳理单位软件需求与现有软件许可的差异。单位软件许可不足的,编制《软件采购计划表》。

4.党委行政办公室安排工作人员要将软件采购纳入单位年度预算,并完成软件采购。软件采购合同要明确软件名称、版本、授权方式、许可数量、使用年限、兼容性和售后服务等要求。

5.党委行政办公室安排工作人员做好软件采购相关资料管理工作,重点是软件采购合同、软件授权证书、软件安装序列号等资料的管理工作。

6.党委行政办公室安排工作人员负责软件使用管理日常工作。

7.单位采购的软件,因以下情况申请报废的,需经过党委行政办公室鉴定,严格履行资产处置报批手续:

(1)已经达到规定的最低使用年限,且无法继续使用的。

(2)未达到规定的最低使用年限,因技术进步等原因无法继续使用的。

(3)未达到规定的最低使用年限,因计算机硬件报废,且无法迁移到其他计算机上继续使用的。

8.党委行政办公室在单位新采购软件、报废软件和调整可使用免费软件清单后,更新《软件使用情况汇总表》。

党委行政办公室(代)

2023年12月20日